四川大邑县今日生猪价(四川巴中今日猪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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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邑县今日生猪价

你问的是名著还是明猪。。。

中国四大名猪:荣昌猪、太湖猪、金华猪、宁乡猪

1、荣昌猪主产于四川荣昌和隆昌两县,后扩大到永川、泸县、泸州、合江、纳溪、大足、铜梁、江津、璧山、宜宾及重庆等10余县、市。据统计,产区常年有种母猪15万头左右。中心产区荣昌、隆昌两县,每年向外提供仔猪达10万头以上。荣昌猪除分布在本省许多县、市外,并推广到云南、陕西、湖北、安徽、浙江、北京、天津、辽宁等20多个省、市。

2、太湖猪是世界上产仔数最多的猪种,享有“国宝”之誉,苏州地区是太湖猪的重点产区。太湖猪属于江海型猪种,产于江浙地区太湖流域,是我国猪种繁殖力强,产仔数多的著名地方品种。

3、金华猪是_的地方品种。又称两头乌。产于浙江东阳、义乌、金华等地。体型中等,耳下垂,颈短粗,背微凹,臀倾斜 、蹄质坚实。全身被毛中间白,头颈、臀尾黑。以早熟易肥 、皮薄骨细、肉质优良、适于腌制火腿著称。7~8月龄、体重70~75千克时为屠宰适期,胴体瘦肉率40%~45%。以金华猪为母本与外来品种猪杂交所得杂种猪,瘦肉率明显提高。

4、宁乡猪产于湖南长沙宁乡县流沙河、草冲一带,又称草冲猪、流沙河猪,是湖南省四大名猪种之一。已有1000余年的历史。全国除西藏、台湾外,其余省、市、自治区均引进宁乡猪,省内则几乎遍及各地,尤以益阳、桃江、安化、涟源、湘乡、黔阳、邵阳等地引入较多。它具有繁殖率高、早熟易肥、肉质松疏等特点,且在饲养过程中性情温顺,适应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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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三台县、中江县、巴州区、简阳市、邛崃市、仁寿县、雁江区、武胜县、宜宾县、渠县、达县、岳池县、资中县、安居区、乐至县、射洪县、平昌县、通江县、苍溪县、南部县、广安区、宣汉县、邻水县、大竹县、崇州市、仪陇县、营山县、会理县、大邑县、绵竹市、南江县、剑阁县、荣县、嘉陵区、合江县、阆中市、彭州市、金堂县、东坡区、双流县、富顺县、泸县、南溪县、江油市、东兴区、盐亭县、都江堰市、万源市、威远县、井研县、广汉市、蒲江县、犍为县、古蔺县

四川大邑县今日生猪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18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生猪良种补贴资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生猪品种改良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由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并指导地方各级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落实。各级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畜牧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申报、项目实施、检查及验收等。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第四条 补贴资金使用必须遵循政策公开、农民受益、合同管理、专款专用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区域和数量公开、据实进行结算”,确保补贴资金发挥作用。

第五条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要相对集中、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章 补贴对象、方式和标准

第六条 补贴对象:是指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猪_开展生猪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者,包括散养户和规模养殖户。

第七条 补贴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_,每份_10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

第八条 补贴方式:中央财政按照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逐级拨付到县财政局后,由县财政局按照每胎配种使用_不多于2份_,每份_不高于10元,与良种猪_供应单位(包括种公猪站、种猪场等生产良种猪_的组织和单位,以下简称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_。

第三章 资金申请与拨付

第九条 农业部、财政部根据生猪品种改良需要和当年项目资金预算,联合制定并下达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确定年度补贴品种、补贴数量、补贴资金额度、补贴标准、实施范围和有关工作要求。

第十条 省畜牧食品局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农业部、财政部下达的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确定具体的项目实施县。项目实施县畜牧食品局和财政局要根据《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共同组织申报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补贴品种、补贴数量、补贴资金、组织方式和保障措施等。项目实施方案经报市畜牧食品局和财政局、扩权县报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市畜牧食品局和财政局或县财政局和县畜牧局联合上报省畜牧食品局和省财政厅。最后,由省畜牧食品局和财政厅共同组织编制全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联合上报农业部和财政部。

第十一条 农业部负责对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补贴资金分配建议数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再将补贴资金逐级拨付到县财政局。

第十二条 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县级畜牧部门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经畜牧部门审核的生猪良种补贴人工授精凭证(见附表2),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达不到配种要求的,不给予补贴。达到配种要求的,每份_价格少于10元,按实际价格计算,每份_价格多于或等于10元,按10元计算;每胎配种使用1份_,按1份_结算,每胎配种使用2份或2份以上_,按2份_结算。补贴资金按季进行结算,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县级畜牧部门结算申请和结算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全额拨付到供精单位。

第十三条 项目县财政部门会同畜牧部门于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将上年度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地级市财政、畜牧部门(扩权县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省财政厅、省畜牧食品局。上年度生猪良种补贴节余资金,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

第四章 组织实施与监管

第十四条 省畜牧食品局负责开展供精单位资格及其良种公猪品种评定,在省畜牧食品信息网上公布入选的供精单位及良种公猪品种、耳号,并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五条 县级畜牧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母猪人工授精工作,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供精单位及_价格、配种范围、人工授精收费内容及标准等。

第十六条 供精单位开展人工授精时,要向养殖户发放明白卡,注明公猪品种、_价格、补贴金额、人工授精收费内容及标准、服务承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七条 供精单位在项目县开展母猪人工授精时,必须使用入选的良种公猪品种,在良种猪_包装上须加施“生猪良种补贴”标识(样式详见附表1),同时组织人工授精员认真填写《四川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配种记录表》(样式见附表2),内容包括养殖者姓名、母猪养殖数量、人工授精的母猪数量以及养殖者的签字、盖章(手印)等。

第十八条 供精单位要确保_质量,做好生产供应、配种服务、技术培训等工作。不得因实施补贴政策而变相提高_价格,不得向养殖户再收取任何_费用。

第十九条 项目县畜牧部门要加强对供精单位、授精员的监管、培训和指导。要组织专家组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重点检查_质量、收费内容及标准,查阅配种记录,核查农户签字或手印等。每季度末将_质量抽检结果上报省畜牧食品理局。对违规收取费用,使用不符合条件的种公猪,_质量不合格,人工授精记录、凭证弄虚作假的供精单位、授精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项目参与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条 项目县畜牧部门要做好补贴母猪加施耳标标识和建档立卡工作。要根据供精单位的人工授精凭证,以及实地核查情况,建立生猪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总体要求:户建卡、村建册、乡建帐、县建图。户卡、村册、乡帐分别由户或乡畜牧兽医站、村与乡畜牧兽医站、乡畜牧兽医站与县畜牧局双方保存。统一电脑录入,分别于每年12月底前上报省畜牧食品局备案。

第二十一条 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生猪良种补贴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切实保证生猪良种补贴的顺利实施。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项目县畜牧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组织项目村张榜公示受益农户饲养母猪配种情况及各级畜牧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受益农户母猪配种情况包括:农户姓名、供精单位名称、补贴母猪数量、财政补贴标准、人工授精收费标准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政、畜牧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制定的《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使用、管理中央生猪良种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套取、挤占和挪用。对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良种公猪的要求、供精单位和猪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点的条件及相关操作指南由省畜牧食品局另行制订。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省畜牧食品局、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四川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_标识(式样)

良种猪_LB

品种及耳号:

每头份含:

有效精子数≥ 亿

精子活力≥

保存期: 天

生产日期: 年 月 日

供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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