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伊春市疫情最新公告
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9例(绥化市望奎县4例,哈尔滨市呼兰区2例,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2例,哈尔滨市道里区1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8例。
当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绥化市望奎县1例,哈尔滨市呼兰区3例);
当日解除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3例。
截至2021年1月30日24时,现有确诊病例500例(危重型2例,重型21例,普通型328例,轻型149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539例。
黑龙江疫情通报(更新于1月25日):
2021年1月24日0-24时,
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5例(绥化市望奎县15例,其中望奎县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5例。哈尔滨市呼兰区12例,其中呼兰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0例。绥化安达市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哈尔滨市香坊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1例,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4例,绥化市北林区1例,哈尔滨市道外区1例)。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0例(绥化市望奎县2例,哈尔滨市呼兰区11例,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6例,哈尔滨市道里区1例)。
上述所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是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及开展扩大核酸检测主动筛查发现的,经当地专家组会诊后明确诊断,现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当地有关部门已对所有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对其曾经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和封闭管理。
黑龙江疫情通报(更新于1月24日):
2021年1月23日0-24时,
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9例(绥化市望奎县26例,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3例)。
治愈出院确诊病例7例(绥化市望奎县6例,黑河市爱辉区1例),黑河市爱辉区确诊病例清零。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1例(绥化市望奎县24例,绥化海伦市1例,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8例,哈尔滨市呼兰区17例,哈尔滨市香坊区1例)。
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例(绥化市望奎县)。
伊春最新消息(1月22日更新):
1月21日0-24时,伊春无新增
伊春最新消息(1月21日更新):
1月20日0-24时,伊春无新增
伊春最新消息(1月20日更新):
1月19日0-24时,伊春无新增
伊春最新消息(1月19日更新):
1月18日0-24时,伊春无新增
伊春最新消息(1月18日更新):
1月17日0-24时,伊春无新增
伊春最新消息(1月17日更新):
1月16日0-24时,伊春无新增
伊春最新消息(1月16日更新):
1月15日0-24时,伊春无新增
伊春最新消息(1月15日更新):
1月14日0-24时,伊春大箐山县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伊春最新消息(1月14日更新):
1月13日0-24时,伊春没有新增病例
伊春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1月11日21时,我市大箐山县报告在排查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单靶标阳性人员,为该县朗乡镇自绥化市望奎县返乡人员。1月12日6时,经市疾控中心复核,该人员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专家组会诊后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55号通告:
1月11日21时,我市大箐山县报告在排查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单靶标阳性人员,为该县朗乡镇自绥化市望奎县返乡人员。1月12日6时,经市疾控中心复核,该人员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专家组会诊后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大箐山县朗乡镇居民小区实行24小时值守,依法依规采取交通管制,镇内居民非必要不得离开本区域。同时,停止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线下教育机构、娱乐场所、餐饮、洗浴、美容美发、个人诊所一律关停,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
二、加强对与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可能存在14天轨迹交叉人员的排查检测,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就地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对集中隔离14天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为居家健康管理;对密接者的密接者,实施14天居家健康管理,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三、进出我市货运车辆人员严格执行扫通信大数据行程码,药店严格执行“沃填报”系统,所有冷链运输物品和非冷链运输、快递包裹等建立信息台账,强化溯源管理。
四、全市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非必要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进出公共场所一律测温、扫码、戴口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适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大家及时关注。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
伊春疫情今日状况怎样
2022年3月28日19时,伊美区在对协查函推送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初筛结果阳性人员,目前已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用最短时间和最小成本实现社会面清零,依据《_传染病防治法》《_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伊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伊,确需离伊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属地指挥部审批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出行,并到属地社区报备。
二、伊美区、乌翠区自3月28日23时起实施区域核酸检测。全市行政区域内居民,均须按照社区(村屯)通知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人。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要自觉服从现场管理,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聚集。凡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出现阳性病例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小区(村屯)24小时值守,非本小区(村屯)居民、车辆(应急保障、医疗救护、垃圾卫生清理等除外)禁止入内。进出小区(村屯)人员要扫龙江健康码、戴口罩,严格查验龙江健康码和最近一次核酸检测结果。
四、个体诊所暂停营业。药店要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并按照相应流程做好信息推送和回访等工作。购药居民要认真接受回访,如实说明情况。
五、伊美区区域内各类中小学和幼儿园一律实行网上教学。
六、伊美区区域内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线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自3月29日0时起暂停营运,交警实行道路交通管制(视疫情发展形势随时调整)。
七、棋牌室(麻将馆)、洗浴、影院、歌厅、舞厅、酒吧、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图书馆、密室逃脱、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的场所暂停营业(视疫情发展形势随时调整)。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倡导红事不办、白事简办、其他宴会不办。
八、水、电、气及通信等公共事业单位窗口实行“不见面”网上办理、网上缴费。疫情防控期间,确保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不停网、不停机,补缴时不收取滞纳金。
九、严格快递物流管理。物流、快递、外卖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所有人员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物流、快递、外卖人员不得进入小区,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
十、在建工地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企事业集中住宿员工非必要不得离开驻地和作业地,并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十一、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十二、伊美区行政区域内的中省市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积极倡导网上办公、居家办公,严控各类线下会议频次和参会人数,确需集中办公或召开线下会议的,必须严格执行申请审批相关程序。机关干部职工要带头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带头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十三、如有就医需要可拨打120急救电话。其他特殊需要的,可开辟绿色通道,凭属地社区出具的证明出行,证明需标注出行人员、出行时间、出行目的地等信息。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阳性感染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同时,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权威官方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守护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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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疫情今日状况怎样
2022年12月5日0-24时,伊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铁力市1例),跨区域协查发现;鸡西市1例(密山市1例),集中隔离发现。无症状感染者41例(铁力市15例、南岔县8例、伊美区7例、嘉荫县5例、友好区2例、大箐山县2例、金林区1例、丰林县1例),其中:7例集中隔离发现、27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3例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2例主动就诊发现、2例跨区域协查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