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各学校(单位)推荐申报应坚持民主评议、民主推荐,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按时上报。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学校(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申报人员在本学校(单位)进行大会述职;学校(单位)教职工投票推荐;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率测评;校委会评议;教师职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单位)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公示拟推荐对象。做好申报推荐程序、推荐名额、推荐人员《一览表》的公开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今日头条高校职称评审要求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宜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宜昌市中小学正高级、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并公示评审结果。宜昌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并公示评审结果。正高级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
五、有关政策
(一)关于水平能力测试。宜昌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改办统一领导下,由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宜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今年正高级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继续实行在评审时“测”、“评”统一方式,即对年度申报人员先测试再评审,其成绩直接带入评审,结果当年有效。测试继续采用说课答辩的方式,具体测试工作方案另行下发。高级教师水平能力测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合格成绩三年有效(含当年),2017、2018年取得的高级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继续有效。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仍执行原政策不变,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基础上形成水平能力测试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当年有效。城区(含县市区城区)中小学申报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仍按照2014年水平能力测试方案进行,测试方案和结果须报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测试结果当年有效。高校、中专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以评教评学结果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制定具体推荐方案,并报市职改办批准后实施。对未报送评教评学结果推荐方案或未经批准的单位,不予以承认结果。
(二)关于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 纳入中小学教师等职称系列评价要素,评委会根据本专业实际提出具体评审要求。
(三)关于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必须具备任教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普通话等级水平必须达二级甲等,其他教师普通话须达二级乙等。
(四)关于破格、转评等手续的办理。破格、转评的审批权限,仍按人事管理权限下放。由教育主管部门、市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中央在宜单位)审核后,报相关评委会办公室。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今年继续实行先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与新岗位职责有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内不能申报两个以上职称。
(五)关于委托评审和流动人员申报。人事关系非我市管辖的,按人事管理权限委托评审。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教师,可以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应在宜昌市从事相应教学工作1年以上,并提供近1年由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效)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六)关于援外、援藏、援疆、援青人员申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选派,对口参加援外、援藏、援疆、援青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服务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进行申报,同时免于水平能力测试。
(七)关于量化评审。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继续实行量化评审,坚持“四重”评价,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破除“四唯”倾向,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证书。量化评审(量化标准总分150分)的主要内容约为职业道德15分(包括思想素质、各级表彰,以及师生满意率等)、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20分(包括学历和学位、教育思想、继续教育、高层次培训、普通话等级等)、专业能力40分(包括专业荣誉、班主任工作情况、校内校外兼职、教学经历、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水平能力测试等)、专业业绩75分(包括工作量、育人业绩、教学质量、课改实践、校本研修、三课、教科研及论文论著、年度考核、其他奖励等)四个方面。年度评审前聘请专家依据政策导向适度修订评价内容及项目赋分标准。在“乡教高”、“乡教中”专项评审中,制定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评价标准。今年将继续鼓励乡镇中小学教师长期扎根乡镇从教,鼓励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量化评审时对乡村和薄弱学校工作(支教)经历适当赋分。
(八)关于“乡教高”、“乡教中”专项评审。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乡村教师奖扶机制,今年继续开展“乡教高”、“乡教中”专项评审试点工作。“乡教高”、“乡教中”坚持“定向申报、定向评审、定向使用”的原则,实行单独评审、单设通过率的办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使用和有关政策严格依照鄂职改字〔2019〕8号文件执行。评审时间与全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同步。乡村学校教师不能在同一年度同时正常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和“乡教高”、“乡教中”专项评审。县市区教育局每年应对乡村学校清单目录核查更新一次,并在报送年度评审材料前,将年度乡村学校清单目录报市教育局备案。
(九)关于幼儿园教师申报。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规范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提高全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各县市区要继续积极组织民办幼儿园教师按照条件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十)关于申报副高职称“基层推优”。为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和基层教育部门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今年继续在“乡教高”、中小学高级教师年度评审中实施“基层推优”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为推优责任主体,推优工作在县域内统筹、综合平衡、公开进行、公示结果,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作为推优主要评价要素和考核标准。推优比例控制在申报人数的20%以内,“乡教高”、正常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城镇、乡村教师分别按照规定的推优比例推荐。“推优人员”统一加分进入年度高评委会量化评审,加分分值由高评委会确定。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执行“基层推优”政策不走样,确保“推优人员”经得起评审环节检验。如在评审环节发现县市区教育局在“基层推优”工作中弄虚作假,取消第二年推优资格。市直各学校、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不实施“基层推优”制度。
六、评审费用
按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收取,正高级每人400元,高级每人300元,一级每人150元,二级、三级每人80元。所有费用进到市评审中心账户,报送材料时一并交齐回单。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年申报中小学 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年宜昌市综合考核水平评价优良意见表(仅推荐为优秀的申报副高职称的人员填写)
4.宜昌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务推荐表
5.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6.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7.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8.综合材料一览表
9.单位公示证明
10.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11.教师职称系列职务名称对照表
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宜昌)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今日头条高校职称评审要求
两级教育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均在网上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转给宜昌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身份是否符合评审范围,申报专业(学科)类别是否符合评审条件,任职年限、学历、年度考核结果等是否符合评审条件,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等进行审查。市职改办将高评委会办公室审核意见报省职改办预审,并对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前公示。中级材料由市职改办预审并进行评前公示。
今日头条高校职称评审要求
(一)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二)专业素养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水平。
2.熟悉新闻运作规律,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新闻采编工作,能基本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能够指导初级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今日头条高校职称评审要求
(一)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二)专业素养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新闻学术造诣。
2.系统掌握新闻运作规律,有深厚扎实的新闻采编实践功底,新闻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采编业务方面有重大创新,工作业绩卓著,在新闻界有一定影响,采写或编发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的新闻作品。
3.是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4.取得重大新闻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新闻相关研究成果,推动新闻行业发展。
今日头条高校职称评审要求
2019年中小学教师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
中小学正高级、高级教师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湖北政务服务网—省人社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在线申请),中初级教师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宜昌人社局官网—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职称申报系统—在线申请),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网上数据录入必须真实准确,与纸质评审表、花名册信息一致。
推荐单位同步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其中,推荐单位的高级职称审核入口为:。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申报人员择优选取本人教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教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倍,超过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