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北新区今日新闻

个人学习 17 0

南京江北新区

正荣润锦城、江与城;代招扬子江金茂悦(悦茂花园)、绿地海悦、大江悦府、云江印月花园、锦方栖苑、花语熙岸府、映樾里、琨玉府、江悦光年花园、和光锦棠府、宸光府、锦绣江来花园、长江凌云府、天宸江樾花园、雍澜悦府、雍澜和府、天宸云筑、明发云庭、明发阅山悦府、林景熙园、香漫山花园、国信自然天城、云曜府、水岸云际花园、顶山街道胡桥路社区未拆迁自建房、金地浅山艺境、山水金盾花园、林景兰园、林景紫园、栖樾府、润辰府、顶山街道石佛社区联合组自建房片区、四机一村、二村(待相关片区配建中学建成开办再行调整)。

南京北新区今日新闻

八步沟团山育英路-经三路-江北大道的西边区域。包括宝润花园、化建新村、吕洼新村、南化南村、南化六村、南化七村、十四化建、化建新一村、新庄东村、新庄西村、杨庄、杨庄北村、杨庄西村、杨庄南村、杨庄新村、蒋洼、凤南街、王山头、桂馨园、福基瑞景园、福基花园、福基丽景园;南钢一村~六村、湖滨小区、九龙洼、耿家洼、新村、新村厂外、凤南小区、消防中队、卸甲山庄、风滨嘉园、山居花园;原长芦街道未拆迁区域。

南京北新区今日新闻

丁家山路-平顶山路-杨村路-九村西路-葛关路-江北大道。包括扬子家属区1-21村、银江花园、中扬新村、宁馨花园、山潘三村、山潘四村、水榭花苑、聚富新寓、葛塘和平社区、丁家山靠扬子厂区一侧。

江北大道以西原扬子一中施教区。包括葛塘老街、尚品馨苑、文承苑、文承熙苑、彩苑小区、聚瑞家园、棠雅苑、美利广场、永恒家园、怡景佳园、景河苑、芳庭潘园、中山村黄马组、葛塘桥北新村、葛塘中山社区、江北大道以西工农社区(不含仁锦苑、四周村、大汤)等区域的初一新生可在扬子一中与扬子一中松杨路分校之间选择学校就读。2025年3月31日后在该范围内购房落户的,安排在扬子一中松杨路分校就读。

南京北新区今日新闻

1.南京(大厂)民办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南京晓庄实验学校(原南京国际实验学校)、南京明道学校、南京金地未来学校和南京安生学校等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按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文件要求执行。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经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按照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和市教育局审批的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2.民办学校均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3.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学生,根据学生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小升初学生可在民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的学生,可在其他民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1所报名。报名后,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及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确定直升的学生,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

4.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

5.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回原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南京北新区今日新闻

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以及从事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等其他符合现行优待政策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江北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南京北新区今日新闻

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应在2024年3月31日以前。

(1)施教区内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一致,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 按正常入学处理:

①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父母离异,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产权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2)有关入学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①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家庭因拆迁原因尚未取得安置房,也未在本区购置房产,根据拆迁安置协议上安置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已在本区购置房产,则根据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是否拆迁以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为准,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时间截止2024年5月31日);

②应届小学毕业生家庭通过购置本区房产并迁入户籍入学,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原则上在2024年3月31日以前。在此时间之后的,根据产权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以所在家庭的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该施教区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安排的,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③应届小学毕业生家庭通过购置本区二手房取得施教区学位,入学当年该二手房原户籍家庭须无适龄儿童少年在该施教区学校就读;

④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条件审核中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各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到本区公办学校就读。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